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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政府的通知
来源:小九直播网页版    发布时间:2023-09-08 10:58:52
作业高效 致富能手

  《涞源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河北省为我县安排第一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万元。根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冀农业机发(2017)9号,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农业生产要和农机化发展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2017年要继续贯彻执行《河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冀农业机发[2017]9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精神和“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和绿色生态导向,紧紧围绕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促进“一控两减三基本”等绿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压缩机具补贴范围。注重突出重点,快速推进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体现惠民公平和便民高效,突出政策的普惠性和稳定能力;注重规范实施,加强过程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生产的引导作用,推进补贴产品供需双方市场化对接,保障补贴对象选机购机自主权,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提升和科学技术进步。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促进农业供给側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1、2017年河北省在补贴机具范围上,按照“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要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由2016年的11大类、31个小类、68个品目,压缩到10大类,25个小类,52个品目。

  2、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标准严格按照《河北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补贴机具必须是列入省补贴目录中的机具。

  3、补贴对象为我县境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均可申请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予以优先补贴。我县农机补贴供求基本平衡,2017年农机补贴资金将按照购机者申请次序确定补贴对象,按照“先到先补、资金用完为止”的原则,防止出现盲目购机造成社会不稳定问题。

  4、切实加大机具敞开补贴力度根据我县耕地少,地块小,大型机具作业受限制的详细情况,依据农民意愿确定发展和推广的机具主要以中型动力机械、深松整地机械和播种机械、秸秆还田机械、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节水灌溉、高效施肥、残膜回收、高效植保机械为主。为突出政策普惠性,我县对自走式玉米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深松整地机、免耕播种、高效植保机械实行敞开补贴。对于敞开补贴机具,一律实行资金限额内“先购后补”操作方式。

  1、在省、市、县三级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公布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标准,购机规定,报名时间、方法和地点。

  2、凡申请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者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村委会证明,经乡镇政府确认后加盖公章,到农业局农机股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15日。

  3、县农业局和县财政局,根据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初步确定补贴对象,并通过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最终确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人名单。县农业局对确定的补贴对象进行农机购置补贴软件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申请录入,打印并发放《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对象本人在购机有效期限内可在我省任何一家具有补贴资格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处全额购机,并索要正式发票,发票上需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补贴对象姓名及身份证(或组织机构证)等信息。

  4、补贴对象购机后,县农业局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的主要配置和参数及补贴标准,对照具体补贴机具的规格型号进行逐台核实,无误后按规定进行人机合影,并在录入帐户中进行购机录入,打印《购机确认书》交付补贴对象。

  5、补贴对象在县规定的申请结算时间内,向农业局提交《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购机确认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机发票,补贴对象个人帐号等材料,申请结算补贴资金。

  6、县农业局受理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后,现场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并将享受补贴的补贴对象名单、所购机具型号、机具编号、补贴额、审核责任人等信息利用互联网或公告的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公示不可以少于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7、公示结束后,县农业局及时出具结算审核意见(含“系统”内生成的资金结算汇总表和补贴对象名单),报县级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到户事项。

  8、县级财政部门对农机管理部门提交的结算材料来审核。在补贴实施工作启动后,每季度结算一次,确保国家惠农政策及时落实到位,让购机农户尽早享受到位。通过补贴对象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补贴对象,并注明“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

  根据《河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2017年我县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允许同时购买动力机械2台、收获机械1台、配套农具不受限制。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合作社及农机大户、种养殖大户视购机种类、大小酌情而定,补贴额度不超过20万元。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择机具生产企业和产品,自主选择经销商,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网络在线营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对应风险。

  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时间和进度完全按省里统一安排进行,并按要求上报有关表格和总结材料。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监察、审计、财政、农业、公安、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一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力度,通过考核察觉缺陷、及时整改、督促落实和完善制度。涞源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农机股,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局副局长史成立担任。

  1、进一步规范省级统一设置的省、市、县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全面公开信息,重点公开补贴政策、补贴机具范围、补贴标准、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操作程序、政策咨询和投诉电话,免费提供服务,接受社会监督;明确专人进行补贴信息维护,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切实发挥专栏的应有作用。

  2、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为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实行购后公示制度,补贴对象购买补贴机具后,采取多种渠道,及时将购机户所购买机型、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在全县范围内公示不可以少于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补贴对象信息及落实情况在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同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1、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坚持把制度挺在前面,用制度管人管事,围绕资金使用及结算、补贴操作程序、监督管理、违规及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绩效考核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实施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严防发生权利寻租和腐败问题,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廉洁实施,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文件规定。

  2、进一步规范、简化补贴操作程序,按照上级要求使用河北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严格按操作流程办理补贴手续。

  3、严格进行机具核验,在补贴资金兑付前完成补贴机具核实,特别是对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补贴额度10000元以上的农业机械,要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注重加强对装配“国Ⅱ”柴油发电机的农业机械及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机具的监管,严禁对装配“国Ⅱ”柴油发动机的农业机械进行补贴,严防不合格机具套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4、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于从事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管理和操作人员,要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和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规范操作。对于农机产销企业,要逐步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查处规范。明确企业责任、违规类型、查处流程、处罚措施等,提高查处时效,加强联动联查,严处失信违规主体,形成有力震慑。不向购机户和供货厂商收取费用,严禁倒套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

  5、强化督导检查。农业局会同财政局按要求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格外的重视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完整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有报必查。

  农业局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软件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经销企业,视调查情况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逐级上报。设立投诉热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1、做好购机农民咨询服务工作,做好购机手续、补贴机具种类、价格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解答工作。

  3、利用农机系统信息优势,为购机户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组织购机户搞好各阶段的农机化作业及跨区作业,提高机具利用率,提高经济效益,让购机户得到更多的实惠。

  制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逐渐完备和改进考核办法,推动考核工作扎实有序顺利开展,通过考核达到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和提高水平的目的。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实施。

  6.1.2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流量≧80m/h;首部(按GB50485规定配备,含加压设备、过滤器、施肥(药)装置,量测和控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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