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九直播网页版
小九直播网页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竞赛通知
2021年黑龙江省秸秆归纳使用补助方针发布
更新时间:2023-09-26 16:18:59 来源:小九直播网页版 所属分类: 竞赛通知

  近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21年黑龙江省秸秆归纳使用作业实施方案》,清晰2021年全省秸秆归纳使用率要到达91%以上,秸秆还田率到达66%以上。坚持“还田使用为主、离田使用为辅、政府引导扶持、农人等主体共担”的准则,进一步加大秸秆还田、离田等环节的方针支撑力度,发放秸秆还田作业补助、秸秆离田补助、乡村秸秆代替散煤补助三类补助。

  秸秆还田作业补助包括七种。在到达补助发放规范后,玉米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助、玉米秸秆松耙碎混还田作业补助,按省级每亩补助40元规范发放;玉米秸秆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补助、水稻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助、水稻秸秆旋耕还田作业补助、水稻秸秆原位搅浆还田作业补助,按省级每亩补助25元规范发放;玉米保护性耕耘补助,依照国家和黑龙江省2021年黑土地保护性耕耘有关方针履行。

  秸秆离田补助包括两种。其间,秸秆离田使用补助为依据其当年实践使用玉米、水稻秸秆量,省级给予每吨20元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上限不超越400万元;秸秆离田后残余物处理补助,省级每亩补助10元。呈现燃烧秸秆、燃烧残余物状况的地块,不得发放补助。

  乡村秸秆代替散煤补助包括两种。其间,户用生物质炉具置办补助,依照每户置办装置1台,每台2100元测算,给予实践置办价格的70%补助,即每户最高补助资金1470元,省级和县(市、区)按4∶1份额分管,高出部分由农户自筹承当。生物质锅炉补助,每蒸吨给予5万元定额补助,单个项目锅炉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越50万元,省级和县(市、区)按4∶1的份额分管。